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

港女日記

再次証明,寧得罪親朋,莫得罪高登。小小一單港女大鬧元朗聯興行,可以由罵戰到榮登報紙頭版。真係唔知好嬲定好笑。

有人話當事人可憐,比人起晒底,都唔知點見人。好彩香港人善忘,早期既巴士阿叔,美心港女,已經過眼雲煙。

現在出街真係唔好亂咁同人嘈,因為時代已變,『笨人出口鬧,叻人手機拍』,下一位男/女主角,隨時可能係自己。

1 則留言:

野蠻郡主 說...

但佢又手機拍又出埋口......